近日,记者了解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因为违反《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定、违规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因发布违法虚假广告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5400元。
据青卫消罚字〔2022〕13010号公告显示,2022年7月11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医务人员外科手进行采样并委托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2022年7月20日,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医务人员外科手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4.2.2的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以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同时,该单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违反了《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对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处罚。
记者了解到,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早在2022年5月20日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1994年10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第三条、第四条、第五十五条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青李沧市监广李村罚字〔2022〕66号),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的同时,拟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3400元整。
来源|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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